关于转发《鞍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鞍教发[2011]98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局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切实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跟踪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附: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鞍山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保障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解决、整治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预警、预见能力,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1、校园安保人防、物防、技防隐患排查。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保卫人员防护用具是否配备完善。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校园24小时值班巡查保卫制度,学生上下学接送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安全预防监控设置情况。学校监控室能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资料能否存储30天以上。
2、校舍及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门、窗、锁是否坚固。是否还有D级危房还在使用的情况。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安全有效。学校在建工地安全措施、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3、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排查。排查化学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交通警示标牌、标线、标志是否明显,进出车辆管理是否规范,车辆停放是否合理。接送学生车辆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建筑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防火栓是否正常好用。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规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和明火等现象。
6、水电气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是否科学合理,标识是否清晰,有无老化破损,相关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到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并做到持证上岗。
7、预防校园暴力隐患排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查处理学生矛盾纠纷,提高预警能力。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开展管制刀具危害性和违法性专题教育,并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保证书,引导学生远离管制刀具。
8、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学校师生员工中有明显矛盾纠纷且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可能产生极端行为人员的情况。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与学校存在矛盾纠纷、可能引发事端的人员。
9、食品卫生隐患排查。学校食堂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学校监管是否到位。食堂操作间人员出入管理、炊管人员定期体检、食品留样、杀毒消毒、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各环节是否严密、科学。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超市是否建立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学校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外食品安全教育。
四、实施步骤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
1、部署阶段(9月1至
2、学校自查整改阶段(9月15至
3、全市开展检查整改阶段(
4、总结报告阶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学期开学之初,往往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现实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动员,认真实施,力求实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并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凡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隐患排查不细、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各学校要讲求整治效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于
联 系 人:李 林 郭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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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