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党总支、局直各单位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局党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读市局下发的《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照“中小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开展工作、建立档案、查缺补漏,开展好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分类定级自检自查工作,并填写好“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教育系统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确保上报时间,数据真实、准确。
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务必于
附件:
1、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中小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3、教育系统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台安县教育局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