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师乱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台安县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整治乱不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台教[2009]115号)的通知精神,狠刹寒期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和教师工作负担,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决定开展寒假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士平 副组长:李红霞
成 员:刘志广 吕芙蓉 秦桂荣
二、整治重点
1、 教师在校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2、 教师在假期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三、专项治理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向全体教师传达有关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并向家长发公开信,设立学校举报电话。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领导小组不定期巡回检查。
四、具体规定
1、严禁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家教;
2、严禁教师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
3、严禁小学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文化补习班的中介活动,不得动员学生参加各种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任教;
5、严禁学校或教师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7、严禁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8、严禁学校或教师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
六、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1、对违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与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挂钩,直至给予纪律处分、调离本校、解聘。
2、对违规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